阿勒泰市赴内地招聘教师简章 2019年阿勒泰市内地籍教师招聘岗位设置申报表 序号 需求学科 需求人数 学段 性别 年龄 普通话水平 学历 1 学前教育 15人 学前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二级甲等及以上 中专及以上 2 语文 38人 小学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二级甲等及以上 大专及以上 3 数学 11人 小学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二级乙等及以上 大专及以上 4 英语 8人 小学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二级乙等及以上 大专及以上 5 科学 8人 小学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二级乙等及以上 大专及以上 6 体育 4人 小学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二级乙等及以上 大专及以上 7 美术 4人 小学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二级乙等及以上 大专及以上 8 音乐 4人 小学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二级乙等及以上 大专及以上 9 信息技术 4人 小学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二级乙等及以上 大专及以上 10 语文 10人 初中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二级甲等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11 数学 6人 初中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二级乙等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12 英语 9人 初中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二级乙等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13 物理 4人 初中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二级乙等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14 化学 2人 初中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二级乙等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15 生物 2人 初中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二级乙等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16 地理 3人 初中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二级乙等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17 历史 2人 初中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二级乙等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18 体育 5人 初中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二级乙等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19 音乐 1人 初中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二级乙等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见《2019年阿勒泰市内地籍教师招聘岗位设置申报表》
二、招聘对象
1984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内地户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招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要求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学历要求
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
参照《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4.资格要求
(1)具备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汉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2)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书的,必须提供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证明(毕业证、普通话证书、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单),且录取上岗任教一年内,必须考取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5.身体要求
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基层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四、优惠政策
1.免试待遇
(1)面向内地招聘只设面试免笔试,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均合格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可直接纳入公办教师系列。面试内容重点考察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
(2)具备招聘条件的内地户籍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在阿勒泰地区有过一学期以上实习支教经历,并能提供当地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合格证书或证明,招聘时可免笔试免面试,经应聘者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后可直接签订录用合同。
2.工资待遇
(1)参照我市2019特岗教师工资标准执行,本科每人每月应发工资4455元,大专每人每月应发工资4391元,中专每人每月应发工资4309元,上述工资均含五险一金。
(2)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13000元到15000元;每年取暖费1300元;班主任费每月120元;在乡镇及以下学校工作每月享受200元基层补助。
(3)评选为全市综合治理年度考核优秀的学校,教师人均享受1500元奖金;评选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的学校,教师人均享受1500奖金。
3.职称待遇
本科学历工作满一年,可直接评聘二级教师职称;大专学历教师工作满一年,可直接申请评聘三级教师职称。
4.生活待遇
新招聘教师由所在学校、幼儿园安排周转房及相关生活设施,可拎包入住。
5.其他待遇
(1)正式录取的内地特岗教师,未婚者可享受每年报销一次探亲路费的待遇。
(2)正式录取的内地特岗教师,首次赴阿交通费由所在学校一次性报销(仅限于火车硬卧或长途汽车费用)。
(3)正式录取的内地特岗教师,岗前培训80学时、培训费320元由市教育局报销。
五、招聘时间
1.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7月15日。
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可拨打阿勒泰市教育局人事办电话 0906—2157187(北京时间10:00——19:30)或加入QQ群:297797475进行报名。
联系人:董新芳0906-2157187 18999793670
李梅英 0906-2131731 15809069076
昆古丽木0906-2157187 18997797285
2. 阿勒泰市教育系统招聘工作计划分三个组分别赴内地八个省进行招聘,招聘小组工作人员由教育局专家组成。招聘小组每组2人。
第一组: (陕西省、云南省、四川省)
联系人:孙立业、单国威
联系方式:18709067518 15009067441
QQ群: 297797475
第二组: (甘肃省、山东省、山西省)
联系人:董新芳、袁艺
联系方式:18999793670 15299713026
QQ群: 297797475
第三组: (黑龙江省、吉林省)
联系人: 陈立梅 蒋丽
联系方式: 13899405800 18082850377
QQ群: 297797475
六、招聘流程
1.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本人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登记报名,经审查合格者可参加面试(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2.面试
按学科现场抽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书写教案设计和书写,并进行试讲。
3.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届时通知应聘者本人。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地、市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及复检费均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4.政审
地、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报到
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协议(纸质版,由报名人员签字按手印并加盖公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单、政审表、体检表。
6.签订合同
新聘教师报到后,与阿勒泰市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19年7月15日前提交阿勒泰市教育局。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新招聘特岗教师自上岗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动,不得报考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