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所属分类:学团活动  |  发布时间:2019/7/16   |  发布人:jgq

                                                                            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部、处、室、学院:
    暑假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教安办函〔2019〕28号)精神,确保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全校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校园安全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各项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不留死角、隐患和漏洞,把预防学生溺水、交通事故、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意外事故工作作为学生假期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案件、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安全管理“重点在防范,关键在教育”。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在放假前,多渠道、多形式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营造安全宣传教育氛围。要在做好安
全常识教育的同时,强化教育的针对性。一是加强消防安全教育。重点开展安全用电和防火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安全用电,爱护消防设施,学会扑救初起火灾,清楚安全出口、逃生路线和懂得逃生技巧等。二是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交通法规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学校规定,在学生离校、外出旅游、返校期间,不乘坐有安全隐患的“三无”车辆,禁止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禁止酒驾醉驾。三是要加强防溺水、防极端天气安全教育。要重点教育学生不要到江、河、湖、海、水库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危险区域游泳,以免发生溺水事故;及时关注天气变化,防范暴雨等极端天气及其次生灾害造成的伤害。四是加强防盗、防诈骗教育。诈骗案件多为轻信诈骗分子的花言巧语或贪便宜心理等造成;盗窃案件多因同学在公共场所物品保管不善或自习、考试等离开宿舍后,未及时关好锁好宿舍门窗,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各单位要教育广大师生员工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加强防范,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谨防财物被盗和上当受骗。五是加强防套路贷、防传销宣传教育。倡导理性消费,不要陷入校园套路贷陷阱;外出社会实践或勤工俭学时谨防传销陷阱。六是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醒师生注意饮食安全,预防食品中毒;引导学生假期积极参加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活动,拒绝黄、赌、毒、邪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七是加强集体活动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暑期不要参加具有危险性的群体活动,避免发生踩踏事故。

    三、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各类隐患
    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所管辖的办公、教学、生活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防盗、防事故检查,检查重点包括学生宿舍(公寓)、办公室、食堂、图书馆、实验室、报告厅、供电设施、储藏室、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贵重物品存放点等。对排查出来的隐患,本单位有条件整改的,要立即自行整改;本单位无法整改的,除书面报告分管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外,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应急办法和监控措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请各单位于7月20日前将安全隐患自查情况以纸质版报送保卫处。
    四、强化安全管理,确保防范到位
    加强安全管理是预防和减少案件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在暑假期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学工处、各学院要全面掌握暑假期间学生动向,指定专人负责延缓离校和留校学生(留学生)的管理工作,妥善安排好延缓离校和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留校学生要统一安排集中住宿,严禁女生单独住宿。各学院要将延缓离校和留校学生情况及时汇总至学工处,学工处要将汇总情况报送保卫处备案。

    2.强化校园巡逻守护工作。保卫处要妥善安排假期校门管理、校园巡逻等工作,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和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严控无关人员、车辆进出校园和学生宿舍,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3.加强防火和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夏季是用电高峰期,也是防火关键期,要严防各类火灾和安全事故发生。学工处和相关教学院系要对留校学生宿舍再次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教育学生注意用电和防火安全,严禁学生在宿舍内违规使用电器;各单位要对所管辖的办公室、实验室等重要部位再次进行防火、用电等安全排查;值班人员、学生离开办公室或学生宿舍等场所,要随手关闭电源、门窗,注意防火、防盗;禁止在办公室、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吸烟、乱扔烟头、焚烧纸张等物品,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4.抓好大型活动管理工作。暑假期间,各单位一般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若确实需要举办的,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者须事先制定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按规定事先报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暑假期间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或在校园内组织举办大型活动。
    5.做好外来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工作。后勤处、教务处等有聘请外来临时用工(如施工队、安装队、维修队等)的单位,应于放假前将所聘用的外来临时用工的基本信息以书面形式报送保卫处备案,并切实做好暑假期间所辖外来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五、严格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后勤处和学工部门按需要妥善安排假期的值班工作,并将值班安排表及值班、带班人联系电话分别报送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带班领导要认真履行带班职责,确保带班期间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第一时间如实上报,对因脱岗或不按规定报送重要信息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学校保卫部(处)24小时报警电话:3208110  8110。
                                                                               通化师范学院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