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县直部门(单位)事业编制人员队伍结构,激发基层事业编制人员活力,充实县直部门(单位)工作力量,县委、县政府决定,拟公开选调基层事业编制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结合岗位和用人需求,全县县直部门(单位)计划选调事业编制人员54名(详见附件1、《2020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各乡镇(街道)所属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县直部门(单位)所属在乡镇(街道)的基层单位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行。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人员编制已录入省编制库。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服务期限的。
4.回避情形: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15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事业科(县宾馆迎宾楼四楼409室)。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a、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b、毕业证(有学位证的同时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c、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d、《2020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公章加盖齐全);
e、近三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电子版,和报名表同版)。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负责对考生的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县编办负责对考生的编制进行审查,考生报考必须征得现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三)岗位申报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
1、笔试。本次公开选调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部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知识掌握情况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申论占60分。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在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
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所有考生在面试时需持有笔试准考证)。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选,如考生折合后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根据考试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安排上岗。对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其他情形不予递补。
2、办理手续。选调人员考核期为6个月。考核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考核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返回原单位工作(为不影响教育教学,拟被选调的教育系统一线教师需坚持授课至新学期结束,即从2020年度放暑假起到拟选调的新岗位上岗,考核期顺延)。
选调人员可以由落编单位申请,经县人社局批准,在管理岗与专业技术岗之间转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职称必须符合岗位相应系列(专业);不符合岗位相应系列(专业)的,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后,可按现从事岗位的专业系列评审条件参加改职评审。年度内跨系列改职人员不得同时申评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改职后,评审高一级职称时,专业完全相同或专业相近的,系列相同、专业相近的,改职前和改职后的职称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系列和专业都不同的,职称任职年限不能连续计算,从取得现职称资格之日算起。选调人员聘任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时,在专业技术岗位专业(系列)相符时,可不占岗聘任。
四、 注意事项
1、请考生确保通讯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如期参加选调工作各个环节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2、考生要诚信报考,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选调资格。
3、有关信息请关注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
报名咨询电话:4201203 县人社局事业科
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