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医生招聘|白城通榆县校园招聘20人公告

所属分类:就业工作  |  发布时间:2020/11/10   |  发布人:jgq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县”战略,加大通榆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拓宽优秀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渠道,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9〕49号)、《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13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吉林大学公开招聘2021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通榆县第一医院招聘医生10名,通榆县第一中学招聘教师10名,具体招聘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通榆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三)其他条件应聘通榆县第一医院岗位的人员,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通榆县第一中学岗位的人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对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未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3.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有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有意向报名的学生如有问题可拨打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公告中公布的预报名邮箱。招聘单位将于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4日在吉林大学前卫南区田家炳学生活动中心B座二楼宣讲室组织现场报名(11月23日上午10:30开展宣讲会),并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人员联合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核。(二)报名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报名表、学生证、身份证、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三)组织考试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面试分别采取专业性面试、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考生按照报考岗位进行分组,在同一组内抽取面试顺序号。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当场打分,当场公布,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统一在吉林大学校园网及中共通榆县委通榆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四)签订就业协议面试工作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60分)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影响签约的,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六)相关事项。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0年12月份,即到2020年12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可采用网络、现场等形式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为保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教师岗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达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即:面试成绩在60-65分之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列为拟聘人选,结果报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备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吉林艺术学院专职辅导员1岗位和专职辅导员2岗位报名人数超过5人(不含)时,进行笔试加试确定面试人选。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面试或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考试成绩在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二)岗位要求2020年12月31日前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0年12月3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前的,可视为符合条件)。岗位要求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7月3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前的,可视为符合条件)。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各招聘单位的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各招聘单位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一)主管部门电话:0431—88905321(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0431—82098137(吉林省公安厅政治部干部处);0431—88616833(吉林省体育局人事处);0431—88626602(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0431—87063065(吉林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二)人社部门电话: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点击阅读原文附件下载>>>附件1: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1号);附件2: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11月10日原标题:2020年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1号)文章来源:http://www.cjgz.edu.cn/newsshow.php?Id=4006